半岛APP新金融工具 什么是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
发布时间:2023-07-07
 案例中,包子铺自然是无法保证自家的包子能让顾客100%满意,所以该条款就属于或有结算条款。  一般来说,对于包含这类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由于结算事项发行方与持有方都无法控制。  自然的,发行方也就不可能无条件地避免支付钞票,进而导致该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那你说,如果包子铺故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以规避潜在的赎回义务呢?  比如合同是这么约定的:如果有顾客能在10分钟

  案例中,包子铺自然是无法保证自家的包子能让顾客100%满意,所以该条款就属于或有结算条款。

  一般来说,对于包含这类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由于结算事项发行方与持有方都无法控制。

  自然的,发行方也就不可能无条件地避免支付钞票,进而导致该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那你说,如果包子铺故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以规避潜在的赎回义务呢?

  比如合同是这么约定的:如果有顾客能在10分钟内吃下1000个包子,那么包子铺就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

  那是否就意味着包子铺未来没有赎回该优先股的义务,从而使得该金融工具可以被分类为权益工具了呢?

  我们在最开始的文章中就提到过:持有方有回售的权利,同样表明发行方未来不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金融资产。

  那是因为这不是一般的可回售工具,这可是按照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核心内容就是上面提到的条件2与条件3,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该工具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企业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

  分析:这意味着该工具在债务和权益之间的地位居于较低级别,不具备优先权,而是与其他权益工具相同等级。

  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工具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

  5、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工具存续期内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概况来说就是:可回售工具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被归类为权益工具,因为它们与股东权益相关,不具备典型的债务性质。

  幸运的是,我发现《计学精要》给出的解释,要比我自己写的要好得多,大佬不愧是大佬!

  我们这篇文章聊的是“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但我们好像把关注重点都放到了特殊金融工具之上。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我们无法判断该结算事项到底受不受发行方控制,也就无法判断发行方能否无条件地避免交付钞票。

  别担心,《计学精要2021》已经贴心的将常见的或有结算条款都整理出来了:

  首先,我们需要判断合同中是否存在或有结算条款,发行方无法控制的才叫或有结算条款。(其实我们无需考虑持有方能否控制)

  这部分内容,本质上还是在聊:发行方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半岛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