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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9
 半岛APP由于金融活动的广泛性,对于金融的定义也具有多样性。中国金融学的主要奠基人黄达教授认为,“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很显然,这一定义主要是立足于界定金融活动的范畴。《中国金融百科全书》也基本沿袭了这一定义。本世纪初,我国金融学界对金融通常解释为“货币资金的融通,或指货币资金的流通和周转,它是在货币资金盈余者和短缺者之间调剂货币资金余缺”。

  半岛APP由于金融活动的广泛性,对于金融的定义也具有多样性。中国金融学的主要奠基人黄达教授认为,“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很显然,这一定义主要是立足于界定金融活动的范畴。《中国金融百科全书》也基本沿袭了这一定义。本世纪初,我国金融学界对金融通常解释为“货币资金的融通,或指货币资金的流通和周转,它是在货币资金盈余者和短缺者之间调剂货币资金余缺”。随着近十年来金融工程在国内的兴起与普及,理论界更广泛接受的定义是,金融是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跨期的最优配置决策的行为。西方有关金融的定义,最权威的是1986年编纂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把金融被定义为“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该辞典同时指出,金融的基本内容有五个方面:有效率的市场、风险与收益、替代与套利、期权定价、公司金融。可以说,随着金融工程的引入,国内外关于金融的定义逐步趋同。

  尽管理论上金融的定义具有明显的演进特征,但在实务上,不少认识主要还停留在资金融通层面上,因此,进一步厘清金融的本质属性是很有必要的。在行业划分上,金融既不是工农业,也不是商业,而是属于服务行业的。服务行业的本质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获取服务收入的。交易成本的存在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使经济活动可能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导致市场非效率状态。因此,无论是金融中介(银行、信托等)还是金融市场(债券、股票发行市场相关机构)本质工作都应该立足于两个方面,一是风险监测,二是风险定价。即,金融的本质是进行有效风险管理。对于信贷市场而言,出借资金是要以还款人未来具备偿还能力为前提的。对于股票市场而言,是要以股票发行人未来收益折现不低于当前发行价格为前提的,尽管每笔业务难以百分百保证,总体上至少要有99%的置信度。如果金融市场长期处于非效率状态,市场将会萎缩甚至彻底崩溃。

  正如对金融的理解停留在资金融通层面一样,目前实务界对金融支持的理解不少仍停留在对被支持对象的融资支持上,似乎只要是为被支持对象寻找资金支持即为金融支持。这一理解不仅是片面的,而且是有害的,容易导致金融市场的非效率。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管理,相应地,金融支持的内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如何支持形成有效的投融资体系,即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建设;二是如何形成有效的风险识别、风险定价、风险监测、风险交易等一系列金融软实力提升的措施。

  近两年来,“一带一路”金融支持成为学术界新的研究热点问题,从已发表的研究成果来看,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对“一带一路”金融支持的必要性和作用的研究;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供给现状和存在风险与问题的分析;对金融支持与合作的构想或建议。

  王石锟(2015)认为,应当从完善顶层设计、理顺立体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一带一路”区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和构建立体金融服务体系的“风险稳压器”四个方面构建“一带一路”立体金融服务体系。

  杨枝煌(2015)则提出了“一带一路”“金融+”战略的概念,认为“一带一路”“金融+”体系建设不仅是我国金融外交新常态,而且应该是我国为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所做的一种尝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带一路”“金融+”的战略目标,并认为应该分别从“一带一路”“金融+”制度、“一带一路”“金融+”体系、“一带一路”“金融+”项目三个方面来实现。

  赵青松(2016)分析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现状与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认为应该要创新区域融资保障机制、发挥亚投行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及国际化。

  贾儒楠、韦娜(2016)提出重点需推进8个方面工作:(1)加强总体布局规划;(2)金融引导“一带一路”建设;(3)政策性金融先行引领金融资源;(4)国内外金融资源协作合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5)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6)发挥外汇储备的官方资本功能;(7)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水平;(8)加强项目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王石锟(2015)分别从政策性银行、多边性金融机构、大型商业银行、社会资本和信用保险机构等不同角色定位对现有的金融支持体系进行了分析。林川等(2016)分析了政策性金融、互联网金融、资本市场、保险服务、亚投行、丝路基金六大层面的金融体系对“一带一路”战略具有各自不同的支持作用。

  贾儒楠、韦娜(2016)和马博雅(2016)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他们的分析认为,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存在着(1)国际金融同业竞争激烈;(2)国内金融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3)沿线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期长;(4)项目合作不到位可能引发的投融资风险;(5)沿线国家市场化不足;存在着各种各样法律上的风险和漏洞;(6)沿线国家金融合作水平有待提高;(7)地缘政治安全问题、国别风险显现;(8)丝路沿线国汇率波动可能引发的风险等方面问题。

  王敏等(2015)还认为,我国在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大规模资金输出过程中,金融将遭遇的风险是“金融支持的资金容易被当作援助资金进而异化成滋生腐败的温床”。

  王石锟(2015)认为,中国虽然目前是世界数一数二的“金主”,但数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和上万亿元的银行资本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是中国几十年来艰苦奋斗的长期积累,不容不求回报、不顾风险地随意投放。

  从目前已有研究来看,对“一带一路”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研究相对全面,但如何就风险化解的角度进行体系设计与完善则存在相对不足或过于宏观。因此,未来研究主要应该主要立足于金融支持与风险监控及风险交易方面。

  第一层是政策性银行层面。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中,国开行“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8000 亿美元。

  第二层是多边性金融机构。“一带一路”相关的多边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亚投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

  第三层是大型商业银行。截至2015年中,工、农、中、建、交等大型商业银行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家分支机构(按照一级机构计算)。

  第四层是社会资本。主要包括各类城商行、民营银行、PE 及其他投资机构等。

  第五层是信用保险机构。主要通过自身提供的信用保险服务为传统金融服务的顺利叙做提供桥梁和保障作用。

  截止2016年,由中国主导发起的“一带一路”对外投融资平台也有11家,资本规模合计3220亿美元。人民银行先后与2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央行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为1.4万亿元人民币。

  “一带一路”伟大战略构想,在实施与推进过程中,我国既要实现经济强国之梦,也要打造金融强国之梦。构建完善的“一带一路”金融支持体系的过程,既是防控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的过程,也是提升中国金融能力、打造金融强国的过程。

  正如前文所述,金融支持不仅是推动提供融资便利性的过程或结果,更是强化有效的风险识别、风险定价、风险监测、风险交易等一系列措施的过程。“一带一路”金融支持是我国金融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树立良好金融形象的历史重大机遇,也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必不可少的金融能力与强化国际信心的必要条件。

  笔者认为,完善“一带一路”金融支持体系应该从战略入手,着力构建如下金融支持体系:

  (1)以多边金融机构为基础的战略导向与后评价机制,定期发布相关监测数据与研究分析报告,提高透明度与公信力;

  (3)构建包括多边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内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4)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为助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与资本整合。具体各部分组成与功能参见图1。

  考虑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各国宗教、法律、文化差异明显,我国现阶段资信评级、财会、金融等领域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在各部分应密切注意产、学、研及智库相结合,切实提升金融软实力。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现阶段历史条件局限,完善“一带一路”金融支持体系的挑战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

  (1)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仍处于世界经济金融体系的主导地位,其所主导的经济与金融周期容易对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经济金融造成冲击,因此,如何设计与防范由此带来的冲击是现阶段完善“一带一路”金融支持体系的最大挑战;

  (2)我国目前相对于发达国家在资信评级、金融风险创新交易工具上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在国际化人才引进、产学研(包含智库)结合、创新学习运用上加快推进,弥补差距,迎头赶上,避免相关信用风险及损失;

  (3)妥善处理全面铺开与有序推进的矛盾、欠发达地区外力推动与自我发展意愿不足的矛盾,做好开发前的战略准备,切实研究地区经济金融发展规律,使相关建设与经济金融现实相配合,降低开发投资风险,提高开发投资成效;

  (4)将外部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与投资开发地区本地金融发展密切结合,使之具备有效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违约制衡机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致力于在广泛共同利益基础上克服欠发达地区政局变化频繁的风险;

  (5)把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使金融支持与产业资本融合密切配合,逐步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收益,使战略推进更具可持续性。(完)

  【作者简介】江日初,男,经济学博士、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硕士生导师。曾在商业银行总行研究部工作数年。主要研究领域:宏观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风险管理。在《金融研究》、《投资研究》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国家级课题、省社科课题以及商业银行横向课题等多项课题研究。先后参加亚洲开发银行举办的“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加拿大毅伟商学院举办的“案例教学法”、财政部联合英国ACCA举办的“管理会计发展与创新” 、财政部联合IMF举办的“金融政策与规划”等多种国际培训。主要讲授专题:巴塞尔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宏观经济金融形式分析、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