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正当时 迈向大扩容时代 ——2022年绿色金融年度报告半岛APP
发布时间:2023-09-04
 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助力双碳战略是新发展阶段下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气候、环境和生态问题外部性效应的加速显现,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发展。2016年绿色金融首次列入G20峰会议题,近年来全球30多个国家开始制定绿色金融政策,2021年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恢复设立,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主题。随着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与市场建设不断完善,绿色金融

  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助力双碳战略是新发展阶段下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气候、环境和生态问题外部性效应的加速显现,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发展。2016年绿色金融首次列入G20峰会议题,近年来全球30多个国家开始制定绿色金融政策,2021年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恢复设立,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主题。随着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与市场建设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正逐渐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强有力抓手。申万宏源研究持续跟踪研究绿色金融发展进程,于2022年起定期发布绿色金融年度报告,从政策端与市场端提供研究绿色金融的新视角。

  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对推动国内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起重要作用。随着绿色金融驶入发展“快车道”,与之匹配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也亟须完善。2022年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以标准化、规范化为着力点,不断完善细化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为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从国家战略层面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整体来看,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绿色”“低碳”成为高频词汇,并针对能源调控、能源革命、碳市场建设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明确重要任务,推动绿色金融服务政策呈现自上而下、内外接轨的规范化特征,引导金融工具及机构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具体来看,国务院与多部委形成合力,通过细化政策部署,为绿色金融在不同领域赋能绿色发展提供明确思路,其中,在重点产业方面加强绿色金融推动能源行业绿色转型,在重点区域鼓励绿色金融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在重点要素方面强调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对绿色金融发展的赋能。

  绿色金融工具政策聚焦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标准。一是聚焦重点绿色金融工具出台国家标准。随着全国碳市场的落地,为规范碳金融产品发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北京绿色交易所共同牵头编制《碳金融产品》,成为首份碳金融领域的国家行业标准;针对绿色债券面临的市场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经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同意,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建立起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中国特色绿色债券标准。二是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细化评价标准。一方面,衢州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重视绿色载体建设,针对低碳工厂、低碳工业园区、小微企业等不同主体建立评价办法,先行先试建立多元化地方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其他地区借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实践经验,制定绿色企业与项目认定办法,形成多点开花的新局面。三是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牵头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项目、活动和资产环境准则指南》两大国际绿色金融产品标准,有效提升中外绿色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规范化、差异化的指导文件集中发布,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一方面,国家层面聚焦银行保险机构的内控管理,出台《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等引导性文件,在业务流程、组织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建立统一的规范,涵盖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银行保险机构,对中小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形成有效的思路和办法具有较为明显的助推作用。另一方面,地方层面依托重点主题制定差异化的指引性文件。例如湖州根据“转型金融”“碳中和”等主题分别出台《转型金融贷款业务管理规范》《“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相关的机构、业务运营管理规范,通过标准制定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全国碳市场作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2022年已迈入第二个履约周期,整体呈现量跌价升态势,2022年12月22日,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大关,具有里程碑意义。与此同时,碳排放权的定价体系逐步成熟,一方面,全国碳市场的挂牌协议碳价在2022年趋于平稳;另一方面,大多地方碳市场的碳价向全国碳市场收敛。

  碳市场履约驱动特征明显,2022年碳排放配额交易量总体下降,波峰大幅度萎缩。2022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成交总量与成交总额分别为5089万吨和28.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1.5%和63.3%,原因主要是我国碳市场目前的履约周期安排为两年履约一次,2022年底并无履约清缴要求。与此同时,全国碳市场交易仍存在明显的“潮汐”现象,2022年CEA成交量主要集中于年末,11月、12月成交量分别为730万吨、2625万吨,两个月总成交量占年总交易量的66%。

  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在碳价调控机制下价格稳定性增强。2022年挂牌协议交易成交均价为58.1元/吨,相比2021年提升了24.6%;大宗协议交易成交均价55元/吨,较2021年上升22%。值得注意的是,与2021年相比,2022年碳市场成交均价波动幅度收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全国碳市场通过碳价调控机制对碳价进行管理,通过对碳价涨幅、交易者头寸和交易量等进行调控,使得碳价呈现出良好的波动表现;另一方面,2022年全国碳市场的工作重点集中在数据质量治理体系和碳配额分配方案的完善,披露制度和配额制度的健全使市场体系更完善,价格更具韧性,将进一步有利于碳市场发挥价格发现功能,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

  地方碳市场交易整体量跌价升,价格向全国碳价靠拢。据Wind数据显示,从交易量来看,2022年试点碳市场整体成交量下降,由2021年的6157.5万吨下降到5056.9万吨,下降超1100万吨,降幅高达18%,仅有福建、上海及湖北碳市场成交量增加。从交易价格来看,2022年各试点碳市场的交易均价全面上涨,涨幅均达到15%及以上。由于各试点碳市场的碳价整体提高,各试点碳市场总计成交额由2021年的21.2亿元增加至26.5亿元,同比增幅达25%。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除北京碳市场碳价与全国碳市场差异增大外,其余地方碳市场价格走势均向全国碳市场靠拢,呈现明显的价格收敛现象。

  2022年绿色金融产品蓬勃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表现尤为突出。一是绿色信贷规模持续增长,增速达到新高,存量规模位居世界前列。截至2022年12月,我国本外币绿色信贷余额已达22.03万亿元,同比增长38.5%,比2021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主要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相较2021年投向结构更加均衡和多元化,投向其他行业的绿色信贷比例有所上升。二是绿色债券发行势头迅猛,发行规模创历史新高。2022年我国境内外贴标绿债发行量为1550亿美元(人民币1万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符合CBI定义的绿色债券(即被纳入CBI绿色债券数据库的中国贴标绿债)发行量为854亿美元(人民币5752亿元),位居全球首位。与此同时,我国大部分绿色债券将于2025年前到期,发行规模增长具有潜力。三是绿色基金方面,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据Wind数据显示,环境主题基金共287只,总规模4476.99亿元;ESG主题基金共81只,总规模479.38亿元,基金数量与规模与2021年相比均有所下降。但整体来看,新能源等行业基金数量和规模有所提升。

  “双碳”目标驱动下,资本市场发布指数工具引导资金流向具有降碳潜力的领域。2022年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共同研究编制开发的“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以下简称“SEEE碳中和指数”)正式发布。区别于以往仅关注新能源领域的低碳环保指数,SEEE碳中和指数从传统高碳行业中减排潜力较大以及低碳新能源两大领域来进行构建,其中高碳减排领域主要包括了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建筑等子领域;深度低碳包括了清洁能源与储能、绿色交通、减碳和固碳技术等子领域。此外,SEEE碳中和指数还具备动态调节机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动态调整低碳和高碳领域两大领域的总体权重,以更好反映不同行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碳中和的贡献情况。SEEE碳中和指数的推出,不仅进一步丰富了绿色股票指数体系,还能引导资金按照我国碳中和推进的实际路径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进一步提升了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绿色转型升级的能力。

  碳达峰方案的密集发布为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与碳中和挂钩的金融产品成为热门赛道。2021年编制完成的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于2022年先后出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18个省、市及自治区公布2022年地方或区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能源、工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以及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也先后发出。双碳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带来了碳中和领域的投资热潮,ETF市场方面,首批碳中和ETF发行,发行规模达164亿元;ABS市场方面,ABS发行向“碳中和”概念靠拢,领域集中度相较往年增加;碳中和债方面,截至2022年末,我国累计发行333只境内碳中和债券,发行规模合计4705.6亿元,占绿色债券总发行量及规模的33.2%和31.8%;期货市场方面,2022年广期所两年期品种计划获证监会批准,明确将16个期货品种交由广期所研发上市,具体包括碳排放权、电力等事关国民经济基础领域和能源价格改革的重大战略品种,表明碳金融期货交易即将拉开序幕。

  金融机构高度重视绿色金融,银行机构率先抢占绿色业务市场,非银机构起步较晚但潜力无穷。多数银行机构成立了绿色金融专营部门,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要绿色业务。而以信托机构、金融租赁机构、证券公司为代表的非银机构布局较晚,以绿色债券为例,据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统计,2022年融资租赁行业共有26家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发行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为620.9亿元,在全市场中占比仅有7.0%。但值得注意的是,非银机构凭借业务模式灵活、经营范围广泛的特点,不断探索自身业务优势与绿色金融的交汇点,推出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增添新的动能。

  国有大行凭借大客户及成本优势,绿色业务规模亮眼。在规模方面,以绿色信贷为例,国有银行在机构网点、信贷能力、经济资本等方面拥有庞大的资源优势,截至2022年末,国有银行绿色贷款余额合计12.6万亿元,占我国绿色贷款总规模的57%左右,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绿色贷款余额均达到万亿元以上的水平。在业务丰富度方面,国有大行全面布局基金、资管、理财、租赁、信托、期货等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呈现多点开花局面,除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外,绿色租赁业务成为国有银行的重点布局方向,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均以较大力度开展业务布局。

  股份制银行绿色业务“量质均衡”,“换道”发展打造差异化优势。股份制银行在绿色信贷业务上呈现追赶态势,截至2022年末,兴业银行绿色贷款余额为6371亿元,规模已超过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增长位居前列,相较2021年末增幅均超50%。面对日渐激烈的绿色金融业务竞争,股份制银行利用相对灵活的机制,找准国有大行尚未研发与开拓的业务领域,“换道”发展寻找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的突破口。例如浦发银行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有效整合传统信贷产品以及并购、债券、股权、银团、撮合等金融工具,全力打造“跨银行间市场、资本市场、碳金融要素市场”的绿色金融超市;中信银行发挥中信集团“实业+金融”的综合特色优势,联合了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保诚等金融子公司,还联合了中信咨询、中信泰富能源等产业子公司,形成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商行+投行、债权+股权、境内+境外、金融+实业”的多元化综合服务。

  中小银行充分关注绿色金融,绿色信贷增速远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相比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区域性城商行和农商行在规模上虽然不占优势,但在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上表现亮眼。截至2022年末,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绿色贷款余额为2015亿元、1327亿元,较2021年末分别增长58%、35%。除此之外,江阴银行、厦门银行、张家港行绿色银行贷款余额规模均低于100亿元,但较2021年末分别增长178%、126%、110%,高增速的原因除了低基数外,更重要的是城商行、农商行具有较强的服务“下沉”能力,聚焦因地制宜、产品多样抢抓绿色业务成长机会。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再扩容,绿色金融体系地方改革新添“重庆经验”。2022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发布《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正式启动。重庆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要经验是“边申报边改革”,筹建期内在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机构上都实现了重大发展,据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数据,截至2022年6月末重庆全市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余额分别为4785.4亿元、318.3亿元,是申报前的2.7倍、2.4倍,在各省市中处于领先地位。随着重庆的获批,我国已形成十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分别是2017年首批认定的五省八地,包括浙江衢州、浙江湖州、广州花都区、贵州贵安新区、江西赣江新区、新疆哈密市、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克拉玛依市,以及2019年和2022年先后获批的甘肃兰州新区和重庆市,通过多点发力总结绿色金融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带动当地绿色金融进入快车道。《中国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1)》分别测算各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效果得分、市场推动效果得分来得到绿色金融发展总体得分,2019年甘肃兰州新区获批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后,政策推动效果评分实现跃升;同年,重庆开始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但政策推动效果没有明显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绿色金融生态环境对政策实施效果具有助推作用。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下,其他省市也正在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申报工作。除过往申报的江苏省南京市、河南省郑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等城市外,2022年上海、桂林、天津、苏州等地的主要领导或也公开表态,要求加快绿色金融发展,“边申报边改革”将成为地方绿色金融改革未来的重要趋势。

  能源危机愈演愈烈,国际绿色金融市场承压明显。一方面,俄乌冲突令能源供应链进一步收紧,欧盟碳市场成交价格高位震荡。俄乌冲突爆发之际,欧盟碳市场参与者因恐慌大量抛售碳配额以提高流动性,导致碳价暴跌至55欧元。随后在法国核电预期产量的下降、欧盟天然气储备量的降低以及荷兰、奥地利等国家重新拥抱煤炭市场等多重因素下,市场对碳配额需求高涨,碳价一度猛增创下99.14欧元/吨的纪录。而对俄罗斯能源依赖度较低的中国和美国,碳市场成交价格大体保持平稳。另一方面,投资者对ESG热情减退。根据彭博社汇编的数据,截至2022年12月5日,全球新发行的绿色、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和可持续发展挂钩的债券销售额约为6350亿美元,比2021年下降了30%。可持续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为2.8万亿美元,与2021年相比下跌21%,其中全球最大的10只ESG基金(按资产规模计)均出现了两位数的亏损,8只基金的跌幅超过了标普500指数的跌幅。

  绿色金融是促进金融业提质增效、推动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一是绿色金融有助于扩容金融市场以及降低金融风险。随着“绿色”成为金融服务的重要主题,新市场、新机构、新产品不断涌现,通过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转型项目,与此同时通过投资发展稳健的优质绿色资产降低金融风险,共同驱动实现新的金融增长点。二是绿色金融通过缓解实体企业的资金难题加速绿色化转型。绿色金融产品不仅有效缓解实体企业转型面临的资金不足问题,而且相较于传统金融在资金成本上具有比较优势(金融绿色溢价),能够有效均衡实体企业由于使用零排放能源或技术而多增的成本(实体绿色溢价),提高企业开展绿色转型的动力。三是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推动构建绿色金融全球合作框架。为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各国均在碳中和领域开展相关布局,并且日渐紧迫的气候压力、频繁爆发的极端天气事件驱动绿色领域的国际合作越发紧密,例如我国绿色债券的认定项目经不断调整后与国际标准差异性降低,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全球绿色金融倡议与合作。

  当前绿色金融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政策为主、市场为辅的发展格局。我国的绿色金融起步相对较晚。1991年绿色金融概念首次提出,1997年《京都议定书》推动绿色金融理念在全球范围推广,2003年10家国际领先银行签署“赤道原则”推动绿色金融实践上升到新高度,而我国于2011年启动“绿色信贷”评估研究项目,于2012年发布《绿色信贷指引》,2015年9月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实现快速扩容,但发展的大部分动力来源于政府主导和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实体企业而言,绿色金融虽然有助于缓解资金难题,但是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限制,可能与企业当期发展方向不太匹配;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绿色金融前期投资周期长,且短期内收益相对较低,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在缺乏相应配套政策时存在决策难题,因此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

  绿色金融的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激发金融市场的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形成市场化的绿色价格引导机制。虽然我国在绿色金融市场已完成“规模赶超”,但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突出表现在绿色金融体系上还存在很大差距。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核心在于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的完善给予绿色市场定价,通过市场价格引导来推动企业、产业及社会整体实现绿色转型。绿色金融工具要有效反映环境成本及其他绿色成本,例如绿色信贷的实施促使重污染企业面临更高的贷款利率,而绿色企业获得更低的优惠利率,此时绿色利率作为绿色信贷的价格成为实体企业决策的“指挥棒”。未来绿色金融的发展要加快推进绿色价格的形成,减少“政策优惠利率”的引导性,推动绿色金融实现从政策驱动到市场驱动的转变。

  在绿色金融迈入深水区的重要阶段,2023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将呈现十大重要趋势。

  全球范围内,绿色金融内涵的“南北差异”及“贫富差距”问题由来已久,过去普遍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阶段与绿色金融项目侧重领域存在显著差异,发达国家运用绿色金融侧重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的开发;发展中国家兼顾应对气候变化风险和治理环境污染双重职能,只要能够节能、减排、降耗的投资都可以作为“绿色”项目进行投资。随着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逐步清晰,气候金融是绿色金融内涵的外延,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共同成为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撑,内涵的不断丰富深化有利于缩小境内外绿色金融的发展差异。

  气候投融资试点确定,绿色项目差距收窄。2022年8月10日,多部委联合发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选取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地域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代表我国不同层级的经济、环境和气候条件下的试点实践,标志着绿色金融开启气候投融资时代。近年来,我国在气候投融资方面不断发力,侧重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绿色项目开发,缩窄与发达国家的项目差距。2023第二届中国气候投融资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涉及两个关键信息,第一,从已有数据来看,试点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23个试点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项目库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促进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共征集或储备项目超1500个,涉及资金达2万亿元。第二,从行业来看,各主要银行的气候投融资规模增速实现质的飞跃,其中2021年和2022年增速在30%以上,其中,银行金融机构支持的绿色贷款90%都涉及气候领域。随着气候金融为代表的绿色项目快速发展,各地区、行业将继续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创新气候投融资发展方式,将有效推动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落实和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转型金融成为绿色金融的重要补充,相较于绿色金融未来将聚焦“棕色”资产。“双碳”战略下,碳密集型产业在低碳转型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转型金融的概念应运而生。如今,转型金融是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新课题、新方向,境内外都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转型金融产品的市场规模相对偏小,据Climate Bonds Initiative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累计发行量仅为1555亿美元,转型债券仅为102亿美元。在相同的起跑线上,我国能源体系高碳特征明显,高碳主体所属行业占经济活动的总量远远高于纯绿行业,促使转型金融所涉及的融资量可能会远大于纯绿金融的融资量,规模优势有望推动转型金融成为我国实现绿色金融加速赶超的重点领域。

  政策文件集中发力,金融业信息披露绿色效益显著。2016年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随着大量规范信息披露的政策逐步执行,越来越多金融机构认识到信息披露对于公司形象和信誉的重要性,主动加强信息披露。2022年我国54家上市银行中,已有49家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更明确的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形式,进行了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业务获得显著的绿色效益,据《2022年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报告》显示,2022年公开发行的绿债对应的项目预计每年可支持减排二氧化碳7402万吨,节约标准煤293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7万吨,减排氮氧化物7.2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70万吨。

  绿色金融标准指引建设成效初显,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有望进一步规范。2022年《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的通知》《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等多部文件针对发债企业、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提出新要求和新目标。未来,绿色债券发行企业以及央国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将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对于发债企业而言,绿色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与外部认证评级是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的基础,也是解决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保障。对于上市企业而言,提升环境信息披露力度有助于企业提高对环境治理问题的认识,改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治理机制,从而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

  碳市场扩容方向直指七大行业,碳交易机构迈向“证券化”。一方面,碳市场行业扩容的时机逐渐成熟,预计向欧盟碳关税覆盖的非电领域优先扩容,并且七大高排放行业将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逐步推进扩容。2023年6月16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组织召开钢铁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专项研究第一次工作会议,随后在一个月内密集召开建材、钢铁、石化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专项研究的第一、二次会议,聚焦讨论各行业产品的配额分配与核算边界匹配性、排放设备和装置的规范性界定、排放量核算范围、关键参数实测要求及缺省值合理性等问题,预计建材、钢铁、石化行业将成为首批扩容行业。另一方面,碳市场金融机构持续扩容,证券机构准入碳交易。2023年2月,8家券商已获准可以参与地方试点的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市场的参与资格进一步扩大趋势明显。随着碳金融的参与主体持续扩大,证券机构将深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预期未来将为降低碳排放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甚至有望参与全国碳市场以及参与碳排放期货及期权交易。

  CCER有望于2023年重启,延续2022年的“扩容”主旋律。一方面,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jpg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为“CCER”)的重启工作稳步推进。从市场建设来看,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国家级交易所将承接全自愿减排的碳交易,积极完善CCER的基础设施,于2023年5月开发完成CCER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具备接受主管部门验收的条件;从制度建设来看,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7月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加快确立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参与各方权责,统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同步推进项目开发指南、审定与核查规则、注册登记和交易规则、方法学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研究。另一方面,CCER市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据《人民日报》报道,2023年2月28日,全国首单蓝碳拍卖交易起拍价30元/吨,最终以单价106元/吨、总价24.8万元竞拍成功,当日全国碳市场碳配额挂牌协议成交量仅500吨,成交额2.75万元,开盘价和收盘价均为55元/吨,价格差异主要来源于CCER市场的供不应求。

  绿色债券溢价逐步凸显,投资者对绿色债券投资热情提升。绿色债券相比于普通债券,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和环境效益,投资者愿意以低于传统债券的收益率接受绿色资产。绿色债券溢价可以由绿色债券信用利差与普通债券信用利差衡量,为获得2020—2022年的绿色债券溢价情况,根据债券特性与发行人特性进行倾向得分匹配,为绿色债券寻找其孪生债券进行测算,测算发现2022年有-29BP的绿色溢价,远大于2021年的-1BP,近三年来呈现出明显的由正转负的变化趋势,说明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实体企业能够利用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取绿色发展资金。值得关注的是,欧美地区的金融绿色溢价正在消失,传统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产品的融资成本差异逐渐缩小,但我国金融绿色溢价短期内不会消失,一方面,当前与低碳发展相关的技术升级尚未进入成熟期,实体绿色溢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消退,亟须通过金融绿色溢价弥补实体绿色溢价,增强企业在绿色低碳发展投入的动力;另一方面,绿色激励政策仍处于“强引导”阶段,绿色债券发行环节日趋规范,发行规模稳步上升,投资者的绿色债券投资热情为金融绿色溢价的存在提供支撑。随着绿色低碳技术的稳定应用,金融绿色溢价有可能在实体绿色溢价降低的带动下消退。

  具体来看,2022年主体信用评级AAA级的绿色债券具有-31BP的绿色溢价,非AAA级的绿色溢价为16BP,在2020-2022年均呈现出下降态势,主要呈现出两大现象,一方面,信用主体评级高的绿色债券将会拥有较大的金融绿色溢价,主要原因在于,伴随着绿色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进行绿色“清洗”,可能就其产品或服务的环境绩效或环境效益误导消费者和投资者,发行人将通过绿色债券获取的资金用于非绿色项目的“漂绿”现象普遍困扰全球主要的绿色金融市场。在此情况下,评级较高的绿色债券的绿色属性更具有保障,投资者的认可程度较高,因此具有较为显著的金融绿色溢价。另一方面,非AAA级绿色债券在金融绿色溢价上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AAA级绿色债券整体的变动趋势与绿色债券的表现相似,均在2021年实现负的绿色溢价。从发展态势来看,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漂绿”现象,增强投资者对不同评级绿色债券的投资热情。

  2023年绿色信贷规模保持高速增长,规模增速逐渐放缓。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绿色产业在经济体中所占的比重上升,与之相对应的贷款需求在整个银行的贷款需求的结构中随之上升。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达27万亿元,同比增长38.4%,高于各半岛APP项贷款增速27.8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由2021年3月的7.2%上升至2023年6月的11.7%,呈现出量质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但随着绿色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自2022年底,绿色信贷规模增速有所放缓,2022年9月达到最高增速41.4%后回落,在2023年上半年维持38%左右的稳定增速,预计后续绿色贷款增速在放缓的趋势下仍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会高于平均贷款增速。

  政策性工具发挥绿色信贷杠杆效应,引领绿色金融发展。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2023年1月央行发布通知,2023年继续并行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并将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围,进一步带动绿色信贷规模增长,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据中国环境报报道,截至2023年6月底,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个工具余额分别为4530亿元和2459亿元,较比上年末增加1433亿元和1648亿元。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挥碳信贷杠杆效应,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7500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超过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

  各地推出多个“首单”“首例”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产品内容不断丰富。绿色金融标准不断细化,为金融产品的创新奠定了政策基础。在产品创新上,一方面,绿色信贷产品在传统绿色贷款、能效贷款之外,推出碳排放权、碳排放披露支持贷款等创新产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创新各类绿色债券产品,各级金融机构落地多项首单绿色债券,涵盖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多个产业和领域,并创新推出保护长江流域、乡村振兴等不同主题债券,有效扩大了绿色产业的支持范围。在机构参与上,宁波银行等地方城商行均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落地。随着绿色金融规模的扩大和绿色金融标准指引的细化,预计商业银行将继续推出绿色金融新产品,地方城商行更容易了解绿色企业融资需求,能够更针对性地满足各类融资需求,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金融寻找新业务增量,服务对象和支持领域逐渐多元化趋势明显,持续下沉至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领域。一方面,在“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双重任务下,林业碳汇作为国际社会公认经济且有效地减缓温室效应的重要途径,是协同推动“双碳”目标、乡村振兴的战略汇聚点。据新华社报道,2022年我国林草年碳汇量超过12亿吨,居世界首位。同年,国家林草局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随着未来对于碳吸收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更多碳减排产品将问世,碳汇市场未来可期。另一方面,当前绿色金融对中小微企业、个人的绿色融资需求关注不足,绿色金融下沉的空间还很充足。据《2022年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报告》显示,2022年共有308家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其中262家为国有企业,占比高达85.1%,中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等对绿色金融的参与程度较低。预期未来绿色金融的发展会聚焦普惠型创新,逐渐拓宽融资服务对象,深入渗透和下沉到小微企业和自然人中,便利中小企业获得绿色融资。

  绿色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创新要素,数字、技术要素成为绿色要素重要结合点。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发展,金融科技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在绿色项目识别与评价工具、绿色资产管理、环境效益监测、环境数据信息服务、ESG评价、碳核算及环境效益测算、环境信息披露工具等方向。随着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逐步明确,预计数字绿色金融的政策措施将逐步出台,可能存在三个重点方向,一是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推手,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为落后地区的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绿色资金支持;二是基于大数据等技术精准认证和识别符合绿色发展的技术、产品和资产,建立满足绿色认证的项目和企业数据库,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减少信息不对称,畅通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环境信息与绿色项目数据共享,提升绿色金融监管能力,如区块链技术可以凭借去中心化的特点实现对“漂绿”风险的警示和监控。

  绿色专项债缓解地方债务风险,兼具市场实践基础和长期发展潜力。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截至2023年7月19日,已下达专项债额度3.7万亿元。财政部强调2023年要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扩张专项债成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抓手,而绿色专项债相较于传统的专项债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我国绿色专项债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根据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国仅有20只地方绿色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累计148亿元,整体规模有限,但随着绿色金融快速发展,考虑到绿色债券的突出优势,地方政府可能将更积极地考虑发行绿色地方政府债。

  绿色债券有助于缓解房地产行业融资危机,房地产行业绿色融资迎来“窗口期”。2023年房地产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从发展情况来看,境外房企绿色债券规模不断增大,根据彭博行业分类统计,截至2022年1月末,内地房企境外共计发行美元绿色债券47笔,债券余额约达142亿美元。与此相比,境内房地产绿色债券融资尚处起步阶段,发行规模波动上涨幅度有限。从未来趋势来看,房地产行业绿色融资正在加速迎来“窗口期”,政策愈来愈重视绿色建筑发展,住建部于2022年3月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到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的绿色化;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多个地区推出具体的绿色建筑激励措施和资金保障,而且绿色债券在准入条件、融资期限、发行利率上的优势也有助于房企缓解资金压力。

  境外资金长期看好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共赢局面加速形成。一方面,境外资金长期看好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彭博社汇编数据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非金融类美国企业共发售约60亿美元ESG债券,比去年同期下降至少50%,而2023年1月香港政府发行57.5亿美元等值的美元、欧元及人民币的“三币种”绿色债券,吸引超过360亿美元等值的全球认购金额,创亚洲有史以来最大ESG债券发行规模,表明境外资金对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认可。另一方面,我国绿色金融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在持续升高,截至2023年8月,面向境外发布的中债-工行绿色债券指数仍在持续攀升,2023年上半年,中资主体境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190亿元,吸引更多国际资本投向我国可持续发展领域。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涌现新机遇,低碳转型“南南合作”前景光明。一方面,我国积极推动绿色发展的“一带一路”区域合作,持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一带一路”和“南南合作”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22年,我国同149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形成3000多个合作项目,投资规模近1万亿美元。未来,绿色金融是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绿色目标的重要推动力量,推动绿色金融区域合作或将成为填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转型资金缺口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或将凭借其巨大的绿色转型机遇成为全球投资新的增量点,据《2022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显示,92%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承诺会实现净零碳目标。未来,我国须更加关注投资的环境-社会效益,把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化石能源行业的低碳转型机遇,向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合作可再生能源项目、统一绿色金融标准等方向持续发力,积极开发零碳技术催生更大的投资市场,打造全球绿色金融新高地。

  2023年4月25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标志着欧盟CBAM走完了整个立法程序正式通过,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试运行,2026年开始正式实施。在全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碳关税在防止本国“碳泄漏”的同时也成为发达经济体变相的贸易壁垒工具。

  随着碳关税的持续推进,全球经贸零碳化趋势明显。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在货物贸易进出口环节中,欧盟将针对碳排放水平较高的进口产品征收相应的费用或配额,因而被称作欧盟“碳关税”,将涵盖铁、钢、水泥、铝、化肥、电力、氢等商品,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将是欧盟碳关税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只要求进行进口产品货物的海关申报,不需要购买配额或者支付碳税。一方面,碳关税的落地可以有效防止欧盟本土公司为了避开严格的碳排放控制政策而进行产业外迁,促使企业转向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生产方式,从而推动技术的转移和创新。另一方面,欧盟碳关税引领上下游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规则,将加速全球经贸零碳化,如印度塔塔钢铁公司一直在欧盟市场开展业务,根据其2022年至2023年的年报,CBAM将促进该公司加快转型。

  欧盟碳关税冲击我国出口贸易及产业竞争力,对全国碳市场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短期内,欧盟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相对可控,但考虑到间接排放及后续覆盖行业的扩容,碳关税政策将对我国出口贸易、供应链稳定性、产业链竞争力产生较大冲击。另一方面,碳关税的征收方式对全国碳市场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过渡期结束后,欧盟将以“(EU ETS欧盟碳价-出口国碳价)×(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的方式正式征收碳关税,其中,欧盟与出口国的碳价差额是碳关税费用的重要决定因素。据Wind显示,2023年4月欧盟碳价在90欧元/吨左右,而全国碳市场自上线元/吨之间平稳波动,远低于欧盟碳价,碳关税落地对我国碳市场加速与欧盟碳市场等国际碳市场对接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发达经济体对于碳关税的进一步跟进将使得发展中国家面临更大的减排压力和减排成本,大部分发达经济体对碳关税持支持或开放态度,先后声明将碳关税纳入政策考量。2022年12月,G7宣布成立“气候俱乐部”,计划建立以“国际目标碳价”为核心的气候同盟,对非参与国的进口商品征收统一碳关税,或将引发新一轮气候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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