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APP中报]本本鼎(871775):2023年半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冯寿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双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冯寿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双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业,主要业务为蒸压粉煤灰砖研制、生产、销售;石灰的生产、 销售。 公司的主要客户是滨州远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建材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具有较强行业性质 的客户群体,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和推广模式,公司通过直销和产品代理 开拓业务,主要采用重点开发、送货上门的服务模式,通过在各地培养代表性客户,树立用户口碑的销 售策略,从而进行建材市场有效的推广。公司始终以高效、专业、及时为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性价 比的产品。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466.17%,增加金额337.96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有一笔335.38 万元的应收款项尚未到账。 2、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35.48%,减少金额212.62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退回了部 分蒸压粉煤灰砖的发货押金。 3 4,298.77% 999.83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 ,增加金额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增加代 付款1,000万元。 4、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较上年期末减少26.31%,减少金额599.3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2023年1-3月份未 2023 2022 生产, 年上半年销售大量 年库存产品。 5、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00.00%,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减少。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7.07%,主要是因为公司2023年3-4月搞促销活动,针对宇蓝、 远见等大客户实行预存优惠,因此营业收入降低。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16%,增加金额157.30万元,其中主要原因为本期1-3月份停 产期间车间折旧费用及车间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折旧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5.72万元,职工薪酬增 加49.94万元;而上年同期仅2月份停产。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75.58%,增加金额8.5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短期借款利息费 用8.08万元,上年同期无此费用。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相比减少99.09%,减少金额76.32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泰安威瀚 打包线万元形成营业外收入,而本期无此类收入。 5、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48.79万元,①236.79万元为增值税退税收益,上年同期没有退

  税收益是因为我公司为制造业 2022年享受 50%缓缴半年政策,因此退税手续也延迟办理,2023年不享 受此政策;②12万元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上年同期未收到政府补助。 6、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238.9%,减少金额1451.63万元,主要因为营业 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支付往来款所致。 7、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79.28%,增加金额1465.81万元,主要因为①本 期建设新宿舍和加油料棚工程支出成本 111.88万元,上期建设胶凝料项目和购进土地使用权支出金额 640.17万元,使得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28.29万元;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减少,使得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1000万元。 8、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8.08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8.08 万元,上年同期无此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 对员工、客户、社会的责任。今后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一步研发生产技术含量高、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好的各种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材料,以推动我省新型建筑材料市场的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努力将社会责任融入到自身的发展战略中,为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有限公司期间,公司治理不尽完善,内部控制基础较为 薄弱。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治理机构、三会议 事规则及具体业务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得到优化,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完善。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至今运营时间较短, 公司管理层的规范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股份公司治理机制 尚需逐步理解、熟悉,此外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在实际经营活动 中经过充分的检验,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 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因此,公司仍存在一定公司治理和内部控 制风险。 应对措施:(1)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与公司治理有关的管理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改进股份公司的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2)股份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强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的理解和执行 能力,督促其勤勉尽责。(3)股份公司将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 通过召开相关会议、现场检查等措施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监督。

  报告期末,刘杰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824万股股份,持 股比例为 70.60%,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刘杰宏女士现任公司 董事长,对公司决策、监督、日常经营管理等可施予重大影响。 虽然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的回避 表决等一系列制度,构建了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同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但若 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权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 策、财务、人事等进行不当控制,也可能会产生损害公司利益 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制度、实际控制人资 金占用等制度,杜绝实际控制人通过不当控制进行利益输送的 情况。

  蒸压粉煤灰砖因体积较大,运输半径较小,陆路运输半径 一般不超过 200公里。公司产品目前的市场主要集中在山东本 地以及河北省的各县区、天津等地,产品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 性特征,未来如公司产品覆盖的区域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可能 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挑战。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关注产品覆盖区域市场变化,结合 市场行情,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扩展销 售辐射范围,以求在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中稳固现有市场份额, 开拓新市场。随着公司所在工业园区发展,交通线路及周边配 套设施的完善,为驻扎在园区内的企业向外拓展提供了便利条 件,利用园区对外宣传的平台也吸引到更多客户的青睐。

  墙体材料行业与房地产市场具有较高的正向关联性。目前 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有实质性放松的迹象,房地产投资及销售 持续低迷、城镇化建设步伐放缓,进而导致市场对于墙体材料 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学习和理解,结合 新政进行市场调研。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开发具有技术优势的 新产品以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其次,通过科学的管理控制 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扩大优势。再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提升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拓展市场份额,争取更多优质客 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 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 生产销售蒸压粉煤灰砖的主要原料 70%以上来自废渣的可享受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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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本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 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如果未来国家取消上述优惠或公司 无法取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则将给公司的税负、 盈利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 快自身的发展速度,扩大收入规模,同时努力降低生产经营的 成本和费用,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税 收的相关文件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争取持续获得相关备案文 件,进而能够持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虽然目前公司蒸压粉煤灰砖的产能、规模在山东滨州能够 位居前列,但是相对于环渤海经济区来说,公司受制于资金、 机器设备、人员等因素导致产能不足,生产规模较小,这大大 限制了公司接受订单的规模和数量。此外,公司产品品类较为 单一,市场上一旦出现可替代的新产品,将会对公司现有产品 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技术的研发,通过寻求差异化竞争, 提升行业竞争力。降低对单一产品过度依赖的风险。

  本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过高,客 户集中度较高。根据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未来仍然可能存在 向单个客户销售金额占销售收入比例过高的情形,形成对单一 客户严重依赖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拓展新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宽市场范 围,争取降低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属于公司经营需要,相关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 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亦不会因上述交易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单位:元

  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 2023年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 同时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 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申请挂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同本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履行情况:本期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 履行情况:本期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